全台農地濫建農舍,成了農村的特殊景觀,這些農舍多半不是農民的居所,而是非農民的度假別墅。在農舍濫建嚴重的桃園、宜蘭,農地四分五裂、慘不忍睹,直如平地版的《看見台灣》。農委會最近本欲藉重新界定農民定義的辦法加以規範,但因苗栗縣的炒地皮立委陳超明叫囂反對,行政院馬上就龜縮退讓,有如一個失去方向感的顢頇團隊。以下,我們分三方面剖析此事:土地管制、立委干預、執政氣魄。

農地管制是國家土地管制的一環,全世界各國都有類似法規,台灣並不特殊。各國之所以對土地使用分區都有「都市計劃法」、「區域計劃法」、「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之類的法規,乃是因為「土地」之特殊性。土地具有整體性、鄰接性、永續性等三項特質,因此,各國不得不以中央法規統一管理。所謂整體性,意指國家有一定的森林、水源、農田、工業用地比例,不可能放任地方或私人為一己、一隅之利摧殘全國土地資源。所謂鄰接性,意指工業、住宅、商業、森林各區,有彼此的交互影響,不能放任其互相衝突、彼此為害。所謂永續性,意指伐林、建屋對土地使用造成難以回復之影響,故必須以永續觀點審慎為之。總之,土地管制是任何執政者基於對國家永續經營之尊重所必須要做的工作。

台灣農地上准許讓農民建農舍,始自十幾年前修改的「農業發展條例」。這個條例修改迄今十餘年,逐漸形成「良田上種房」的怪現象。如今,農委會所想做的,只是訂定農民的定義:或者領有農保、或者可以認定實際務農、或者第三類健保。這三個條件合情合理,尤其「實際務農」一項,絕對足以彌補其他兩項農民認定之疏漏。最重要的是,農委會所要修改的,並不是需要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而只是一則「興建農舍辦法」的行政命令。如果行政部會修改行政規定也要受到少數立委要脅,那麼行政、立法的分際將蕩然無存。

如前所述,國家對土地的管制是整體的,是有永續使命的,甚至是比汙染防治更有急迫性的。如《看見台灣》所拍攝的河川汙染還可以復育,但是良田上所興建的一幢幢水泥屋舍,卻是難以還原的破壞印記。令人遺憾的是,即使是這樣合情合理合法、對台灣永續發展有利的行政作為,行政院竟然無法硬起肩膀,卻仍要受少數短視徇私立委的要脅;而農委會主委也竟不敢堅持,而以「事緩則圓」的虛偽理由自行撤退。如今,由於不確定未來發展,各地紛紛「搶建」農舍,弄得農地破壞情況竟然比原來還要糟糕。部會首長如此沒有擔當,不但傷害了台灣,更為執政黨留下了難以洗刷的汙名。

這整件農地農舍風波中受傷最重的,其實就是畏縮懼戰、看不到任何理想與鬥志的執政團隊。事實上,堅決反對農委會新辦法的立委只有兩人,一是國民黨、一是民進黨。細看這兩名立委的背景,或者形象不佳、或與上屆民進黨總統大選爭議之豪華農舍有明顯關連,皆非理直氣壯。如果執政黨真為台灣的永續發展設想,那麼無妨為農舍濫建問題放手一搏,其實可以爭回不少民心。它既與土地公平正義相關、又涉及諸多開發地農地保護的社運;它既有綠營總統競選總幹事蘇嘉全的相關爭議,又有永續環境的道德正當性。這樣一個易於發揮的好題材,內閣居然也能被操作成這般裡外不是人;執政團隊孱弱至斯,如何奢談政權保衛的豪情與氣勢?

農地農舍事件若竟這樣草草結束,把一個對永續台灣有利、對農業保育有助、對國土規劃必要、有助改善社會不公,而只有極少數炒作者反對的改革案,因行政院怯於得罪立委而虎頭蛇尾地草草收場,將令人民齒冷。藍軍二○一六大選怯戰的窘境目前已跌到谷底,執政黨還有什麼得失可以計較;還不如堅持土地永續的理想,做出一番讓人民眼睛一亮的績業,也為慘不忍睹的選情撥雲見日。執政者努力未必能得到選票,但是不努力是絕對得不到選票的!「台中市區域計畫」實施5年內,不願配合輔導或搬遷政策的農地違章工廠將依法拆除,工廠搬遷6個月內必須恢復農用。市議員曾朝榮、李天生今日說,消息傳出後搞得業者人心惶惶;對此市府經發局長呂曜志說,涉及工安或環安事件才會排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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